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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洛铜废发电机组、废电机和废电抗器处理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 时间: 2015-11-27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

废发电机组、废电机

和废电抗器处理项目





招标编号:ZLLT-FWZ 2015-05



2015年11月


招 标 邀 请 书

招标邀请日期:2015年11月27日

招标编号:ZLLT-FWZ 2015-05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洛铜)拟对存放于物资配送中心备品备件库的废电机组(4台)、废电机(一批)和废电抗器(约3台)三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处理,兹邀请合格投标方就此次竞标提交投标。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5日18:00时止。以前在中铝洛铜有行贿等不良记录的投标单位或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方。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中铝洛阳铜业公司综合办公室企管投资科(办公楼335室)。本次招标收取投标单位标书费100圆整。

3、投标、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9:30时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开标地点:中铝洛阳铜业公司销售大楼四楼西会议室。

5、开标前招标方审验投标单位(开标前出示):投标押金贰万元整;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招投标协议书”;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人亲自参加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不亲自参加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要求所有投标资料装订成册。

6、本次标的物按吨计价,不公开标底,采取书面报价的方式,投标报价最高且高于标底价者中标。

7、本次废电缆和废钢销售向中标单位开具17%增值税发票。



招标方(卖方):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50号

电  话:0379-64938313    传  真:0379-64938313

联系人:张宝亮  乔帅





招 投 标 协 议 书

招标方: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投标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标的物:甲方存放于物资配送中心备品备件库的废电机组(4台)、废电机(一批)和废电抗器(约3台)。

甲方对乙方的要约约定:

1、甲方所售标的物数量以实际过磅数为准,磅秤为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生产区磅秤。

2、甲方不负责该标的物的等级、质量(如金属含量等)。若乙方中标,双方必须严格按本协议执行。

3、投标人须提前40分钟抵达会场出示招标文件并办理投标手续。投标人应在会前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圆整(可为汇票或汇入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为:中国银行七里河支行,帐号:257207732746),并递交资质文件、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招投标协议”原件等投标材料,同时领取招标号牌,会前5分钟停止办理投标手续,没领招标号牌不视为正式投标人。每个招标号牌可入场1-3人,投标人领取招标号牌,进入招标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承担相关责任。

4、投标方须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报价,投标报价表盖章有效。若填写报价数字模糊、涂改或不清楚,视同无效报价。

5、本次标的物按吨计价,不公开标底,分别采取书面报价的方式,报价最高且高于标底价者中标。若一次报价都低于标的价,进行再次报价,直至产生中标方。若高于标底的最高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并列情况,对并列的投标方进行再次报价,直至产生中标方。

6、投标方填写加盖单位印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名的“废电机组、废电机和废电抗器投标报价表”(投标单位领取标书后应把“废电机组、废电机和废电抗器投标报价表”进行复制,并提前加盖单位印章三份以上备用,以免现场填报时因无印章而无效),在招标方主持人宣布提交后依次提交,拒绝更换或修改。

7、投标人不得有串通压价、干扰招标等违反公平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投标人资格,责令离场,投标押金不退,并保留追究的权利。

8、若乙方投标中标后又放弃本次购买行为,投标保证金视同违约金,不再返还,未中标投标方遵守招标规则的,在交回号牌时领回保证金。

9、若乙方中标,则应遵守下列条款:

(1)乙方须在中标后一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物资配送中心签订买卖合同。乙方若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甲方签订买卖合同,视同弃标,履约保证金不退,甲方将依国家“招投标法”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不得装运不属于本次约定的标的物,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预付货款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甲方的补偿,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交有关部门处理。

(3)乙方保证清运过程中对周围环境设施无损坏(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清运完的场地干净平整,否则,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4)乙方保证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全部清运完毕本次所购标的物,逾期每超过一天甲方将从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违约金。

(5)乙方承担本次标的物的全部装运费用。

10、甲方在乙方全额货款转入甲方帐户并办理相应手续后应及时向乙方开具出门证,并派出监管人员,保障生产区内装运秩序。

1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出现纠纷,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招标方(盖章):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

代  表:


投标方(盖章):

代  表: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注册于       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                        (职务、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ZLLT-FWZ 2015-05投标及合同签订的执行、完成,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 授 权 人 签字: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盖公章)







废电机组、废电机和废电抗器

投标报价表


我单位按照招投标协议书(ZLLT-FWZ2015-05号)的要求,自愿参加贵公司本次废电机组、废电机和废电抗器处理项目的投标,本次投标报价为:


标 的

单位

报   价

废发电机组

元/吨






废电机

元/吨






废电抗器

元/吨







单  位  名  称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名:

(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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